第一条总则
1、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、全面发展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〔2024〕35号)文件精神,现制定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。
2、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:诸侯快讯ok1133官网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3、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。
4、根据本年度学校下发到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:2人。
第二条评审工作小组成员
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,成员如下:
组长:李冬梅、刘辉亚
副组长:刘学泳、汪卫
组员:龙文高、刘灯明、李正阳、吴雅婷、樊亚珍、罗鑫、江伟、朱胡萌、王亚虹、廖海、罗粲
第三条评选条件
1、思想品德好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;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;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8%(只舍不入)。
2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%(只舍不入,以“平均学分绩”进行比较,下同),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,CET-4成绩合格(没有参加CET-4考试的大二学生上学年英语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)。
3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4、担任主要学生干部(班长、团支书,校、院学生会副部以上,养成教育辅导员)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获得过校级(含校级)以上个人综合奖励。在学业成绩、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(含省级)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5、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3%,但达到前30%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
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具体如下:
(1)在社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
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(2)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全文收录,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;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。
(3)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、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数学建模竞赛、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(4)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(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。
(5)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,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。
(6)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,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(7)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注:如果获奖情况相似,则对技能证书及工作情况进行比较。以上全部奖项,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,为2023年9月1日-2024年8月31日。
第四条评审程序
1、宣传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于学院网站、干部QQ群,并要求学生班干部在班级群内进行奖学金政策解读,广泛宣传和发动。
2、本着自愿原则,接受学生申请,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学生按照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》(附件3)要求填写并打印1份《(2023-2024学年)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,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,需随表报送),并提供1套《诸侯快讯ok1133官网学生成绩档案表》(附件7)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《诸侯快讯ok1133官网学生成绩排名表》(附件8),以及1份《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》(附件4)。
3、根据学工〔2024〕35号文件要求,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,确定初选名单(2名)。
4、学院对国家奖学金申请者上交的材料全面审核。
5、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,我院坚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条件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,通过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严格审查与研究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推荐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,并将评选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、QQ群,并要求学生班干部在班级群内进行名单公示,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广泛征求意见,确保评选结果客观、公正。公示期间师生如有异议,可提出质疑,监督电话0731-58291432,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如情况属实,将做出调整。
第五条奖金的发放、管理与监督
1、被评上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学生,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将钱打到相关的银行卡账号,并记入学生档案。
2、将学院资助奖励工作监督邮箱(69499496@qq.com)、学校大学生资助奖励工作监督邮箱(xgczzb@hnust.edu.cn)和监督电话0731-58290703告知全院学生,随时接受学生举报和监督,确保评定工作准确和客观性,学院切实加强管理。
3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第六条注意事项
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、公正。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。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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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23日